為什么要貼“MADE IN CHINA”的標簽? 貼原產地標簽是常識,正常外貿的產品都是要寫產地的。這個規定海關一直有,美國清關一直有這個要求,只不過查的時緊時松。所以有一段時間沒有貼MADE IN CHINA的貨物也是享受了非常理想的時效簽收,那是因為海關沒有查驗到,所以沒有出問題。 如果海關抽查到貨沒貼“MADE IN CHINA標簽”可能會導致海關扣留,導致原先承諾給客戶的時效延誤,給客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一條關于“出口貨物未加貼原產地標簽無法清關”的提醒 文中提到,深圳某塑膠制品企業在2017年出口了一批塑膠袋到丹麥,但是被丹麥海關扣下了。丹麥海關給的理由是,貨物外包裝上沒有“MADE IN CHINA”標識。這個企業表示不服,提供了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原產地證書。但是丹麥海關說,證書歸證書,標簽歸標簽,標簽必須有。最后,這家企業只能繳納罰款并加貼“MADE IN CHINA”標簽才完成了清關。
美國 根據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(CPSIA),所有出口到美國的消費品都需要有2個溯源標簽:標注“MADE IN CHINA”;標注具體的產地和批號以便和其他產品分開,出現問題后可以溯源追蹤。原產地標簽必須為英文字樣,必須顯而易見、易于識別,標注原產地標簽的方式需合理,且符合美國海關標準。美國洛杉磯口岸海關尤其嚴格,對不符合要求的貨件經常有扣關現象。一旦因為原產地標簽問題被扣關,只有兩種處理方式:退運或銷毀。 有一家企業,出口到美國,結果也是因為沒有“Made in China”的標簽,被美國海關勒令退回!損失來回的運輸費不說,交貨期也被嚴重耽擱!
歐盟
歐洲委員會為了加強現行的消費品監管架構及消費品安全,于2013年2月13日就產品安全及市場監察問題提出一系列立法議案。根據議案,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確保在歐盟銷售的所有產品,無論是否來自歐盟,均標示產品原產地。若產品因尺寸及/或性質關系不能在其上標示原產地,須在包裝或附加文件上標示原產地。在歐盟某個成員國制造的產品,其原產地標簽可以標示產品的原產地為歐盟或該成員國。此外,該產品安全法規草案亦規定在歐盟出售的所有產品,必須提供生產商名稱及地址。 紡織品方面,歐盟于2012年5月8日實施的(EU)NO.1007/2011法規規定,紡織產品的標簽須正確標注原產國,一件紡織品的紡紗、織造、整理或者縫制幾個制造過程中至少有兩個環節在歐盟生產,才被視為是原產于歐盟國家的紡織品。如從第三國進口的產品,應強制規定附有原產標簽。 家具方面,2011年3月3日生效的歐盟《原產國標簽法》要求,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木制品必須獲得FSC“身份證”,即證明生產企業采購的木材產自合法開發的森林。沒有“身份證”的木材生產的家具不能出口到歐盟。 沙特阿拉伯 再來講個案例,寧波某個企業出貨到沙特,貼了原產地標簽,但還是被退運了!怎么回事?因為這家企業用的是貼紙標簽,而沙特規定,原產地標簽“需通過銘刻或不可清除的印刷方式標明”! 沙特規定,從2009年2月1日起,對于抵達沙特阿拉伯的所有進口貨物,進口商品的原產國(Country of Origin/Made in …)必須以標刻或貼紙等無法移除的方式銘記在所有貨物上。外包裝盒/紙箱也必須印刷注明原產國。如果貨物帶有雙重原產地標識或誤導消費者的信息,貨物將被轉移到沙特海關當局的法律部。 原產地證書(CO)的細節也必須一致。 此外需要注意,所有進口至當地作展覽用途的貨品均須附有產地證明書和發票。發票必須列明產品價值,有關金額必須獲得出口地的商會背書認可。發票又必須清楚顯示貨品僅供展覧之用,而且會再出口。沙特海關會對該等貨品收取按金,按金日后可獲退還。 南美國家 南美國家對于原產地標識也有強制性要求。此前就有一家出口到智利的外貿企業,由于忘貼原產地標簽,被當地海關查到了,被處以4000美金的罰金!